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红色文化

强化遵守工作纪律的基本要求

  • 发布时间:2024-06-04 14:24:2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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严格恪守工作纪律是党员干部不可动摇的基本准则。自党建立之初,面对生存与发展的严峻挑战,保密纪律便被确立为至关重要的基本工作纪律。党的一大通过的纲领中,明确将保密纪律列为必须遵循的核心规范,特别在第六条中强调:“在党处于秘密状态时,党的重要主张和党员身份应严格保密。”

1927年12月,邓小平同志出任中共中央秘书长,他手中掌握着所有中央领导人和秘密机关的关键信息。在白色恐怖笼罩下,所有工作均“以绝对保密为最高原则”,任何细微的失误都可能带来灾难性后果。当时,文件的书写需采用药水密写技术,传送则要通过隐秘的交通路线巧妙躲避敌人的搜查。这一时期,党对“秘密工作之执行”给予了极高重视,将其视为党的纪律体系中不可或缺的核心部分。任何“不负责任地泄露党内秘密”或“不遵守开会时间”的行为,都将受到党内的严厉惩处。长征期间,一个由12人组成的运输班,以极高的责任感和严格的纪律性,成功地将建党初期众多珍贵的原始档案和文件安全运送到陕北,这一壮举充分展现了党对工作的极端认真与对纪律的坚定遵守。

西柏坡时期,党在纪律建设方面取得了显著进展。在这一时期,党制定了一系列成熟且具有高度操作性的工作纪律,多达20余项。1947年6月,毛泽东同志为中共中央起草了关于保密问题的指示,明确指出:“凡中央密电所发出的任何文件,未经中央许可,禁止擅自印发;私人亦不得记录党政军机密事件,并不得携带此类笔记本。”为了纠正党内和军队工作中出现的问题,党还建立健全了请示报告制度,确保了党中央重大决策的迅速有效执行。

改革开放以来,党在加强工作纪律建设方面不断取得新进展。党强调“制度是决定因素”,注重发挥制度在纪律建设中的基础性作用,不断提升党员的纪律意识和纪律观念,使工作纪律成为不可逾越的刚性约束。进入新时代,党更加注重依规治党、制度治党的有机结合,不断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,坚持问题导向,推动党的工作纪律落地生根、开花结果。